
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做,结实推进依法行政,近期对我委制定或结合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做,现决定对《福建省成长打算委员会 福建省财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项目搀扶法子(试行)的通知》(闽计政策〔2003〕17号)等3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(见附件1)予以废止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遏制施行,不再做为行政办理的根据。另对仍需保留的169份行政规范性文件(见附件2),决定其无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。正在继续施行期间,按照现实环境,当令开展清理,以新点窜文件的发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。